【48812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揭露
《江门市公路业务中心关于批阅国道G325线段公路安全提高工程(鹤山段)规划的请示》(江公养〔2021〕73号)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。
依据《广东省公路业务中心关于江门市国道 G325 线段公路安全提高工程方案规划的检查定见》(粤公养函〔2021〕305号),以下简称《检查定见》),经研讨,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规划批复如下:
项目道路Km、重建平分带钢筋混凝土防撞栏1.5Km、标志牌217块、标线万㎡及路口标识设备,单个交叉口拓展及部分路面挖补新铺水泥混凝土路面3000m2, 并增设排水沟和挡土墙等。(二)技术标准
其他技术指标应满意交通运输部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B01-2014)等标准、标准规则的要求。
本次公路安全提高工程主要内容为:路口增设信号灯,完善标志、标线,增设中心分隔带护栏、机非阻隔护栏及平交路口路面改造等内容。
2.原则赞同标线康复规划,增设车道分隔线、车道边际线、横向减速标线、人行横道标线、中止线、导向箭头号规划。
施工图预算按交通运输部《公路工程建造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方法》(JTG 3830—2018)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补充规则编制。市交通运输归纳服务中心对施工图预算进行了检查,并提出了检查定见(江交综价〔2021〕34号)。经核对,局赞同该中心检查定见。
上报国道G325线段公路安全提高工程(鹤山段)施工图预算为1882.72万元,经检查,核减费用65.38万元,核定国道G325线段公路安全提高工程(鹤山段)施工图预算为1817.34万元。
(一)请抓住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作业,及时按规则处理包含施工答应等在内的各项手续。
(二)工程施行过程中,应严厉依照规划变更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,按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工程规划变更处理作业的告诉》(粤交基〔2021〕668号)的规则,逐渐加强规划变更处理,按规则及时处理规划变更手续,未经同意的规划变更(含规划变更请求)不得施行(除紧迫抢险工程或特别规则外)。
(三)请你中心加强建造过程中的监督处理,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。并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作业。